【徵才】成大生科產業系 洪良宜老師實驗室 誠徵教育部人才培育計畫助理
單位 | 生物科技與產業科學系 |
出缺職務 | 專案工作人員 |
名額 | 1名 |
工作項目 |
一、推動教育部精準健康產業跨領域人才培育計畫之相關規劃與執行。 二、統籌及規劃計畫之課程、活動與工作坊。 三、協助計畫經費控管及核銷、追蹤計畫執行成果。 四、聯繫參與本計畫之開課老師與學生。 五、行政業務執行與管理。 六、相關計畫書與成果報告撰寫。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應具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Office相關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優先考量。 三、積極主動、獨立作業、認真負責、服務熱忱、耐心,具高度抗壓性及對外溝通協商能力。 四、需配合課程、活動加班或週末出勤(按規定調補休)。 |
面試或業 務 測 驗 科 目 | ※面試(100%) |
說明 |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3年6月30 日截止(報名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滿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報名檢附資料:履歷表(含相片、學經歷)、自傳及各項證明文件。 三、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薪資支給依本校專案人員待遇標準敘薪(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請一併提出證明以便審查核定薪資級距);具年終獎金、勞健保。 四、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 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聯絡方式:聯絡人:國立成功大學生技系張小姐; |